小明发明了一种“幸运数”。一个正整数,其偶数位不变(个位为第1位,十位为第2位,以此类推),奇数位做如下变换:将数字乘以7,如果不大于9则作为变换结果,否则把结果的各位数相加,如果结果不大于9则作为变换结果,否则(结果仍大于9)继续把各位数相加,直到结果不大于9,作为变换结果。变换结束后,把变换结果的各位数相加,如果得到的和是8的倍数,则称一开始的正整数为幸运数。
例如,16347:第1位为7,乘以7结果为49,大于9,各位数相加为13,仍大于9,继续各位数相加,最后结果为4;第3位为3,变换结果为3;第5位为1,变换结果为7。最后变化结果为76344,对于结果76344其各位数之和为24,是8的倍数。因此16347是幸运数。
输入第一行为正整数N,表示有N个待判断的正整数。约定1 \le N \le 20。
从第2行开始的N行,每行一个正整数,为待判断的正整数。约定这些正整数小于10^{12}。
输出N行,对应N个正整数是否为幸运数,如是则输出'T',否则输出'F'。
2 16347 76344
T F